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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均指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勤奋,行长吴大鸣、财务负责人王菁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一、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法定英文全称:JIANGSU HANJIANG MINTAI COUNTY BANK CO.,LTD

英文简称:HANJIANG MINTAI COUNTY BANK

(二)法定代表人:赵勤奋

(三)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8日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3165.2万元整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967870236

(六)注册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91号

(七)联系方式:电话: 0514-82681681

               传真: 0514-82680050

邮编: 225009

(八)主营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电话:0571-88879067

    本报告以中文编制。

二、公司组织结构

本行股东大会由本行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本行的常设权力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罢免。本行设有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分别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行设行长一名,行长助理两名,经过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后由董事会聘任。

本行设有7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市场管理部、内部审计部、后勤保障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6家支行。支行机构信息如下:

支行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扬州市兴城西路191号

0514-82680168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集支行

邗江区杭集镇三笑大道188号

0514-80823029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扬支行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吉兴南路45号1幢10室、11室

0514-85025299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桥支行

扬州市施桥镇钟灵南路90号

0514-85023799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桥支行

扬州市头桥镇西贝大道28号

0514-80788499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扬州市邗江汊河街道华扬西路291号

0514-80929399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瘦西湖支行

扬州市玉箫路18号

0514-82682611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我行注册资本为13165.2万元,其中法人股东6个、持股数量11848.6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90%;自然人股东1个、持股数量1316.52万股、持股比例10%。

股东名称

持股额(万股)

持股比例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14.252

51%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316.52

10%

无锡协新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316.52

10%

扬州智谷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184.868

9%

扬州市邗江新区开发中心

789.912

6%

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526.608

4%

吕书仪

1316.52

10%

合计

13165.2

100%

二、股权转让情况

江苏柏泰集团有限公司与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完成了股权变更,变更后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1316.52万股,持股比例为10%,江苏柏泰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我行股份。

三、股东关联关系及股份质押、托管、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无质押、托管、冻结情况。

四、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末,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对2022年变更的股东关联人进行了信息登记并建立关联人台账截至2022年末,我行关联交易为股东关联交易,共计4户。2022年8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股东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关联授信总额为4320万元,占资本净额29579.65万元的14.54%,符合监管要求,目前授信余额2009万元。前有余额的关联交易,本行均能够按照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贷款三查,以不优于其他贷款的条件进行发放,同时能够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本行授信业务的操作规范要求。未发生逾期或不良,资产质量较好。

本行2022年底存放主发起行余额52403.11万元,占上存主发起行资金比例16.18%,为本行主要结算账户。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出生年月

派出单位及职务

任期

是否领取薪酬

是否持有股份

赵勤奋

董事长

1962年10月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民泰金融研究院

副院长

2021.11-2024.11

倪 韶

董事

1968年1月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民泰金融研究

办公室主任

2021.11-2024.11

吴大鸣

董事

1967年12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行长

2021.11-2024.11

潘道艳

董事

1984年12月

扬州智谷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会计

2021.5-2024.11

卢刚

董事

1985年1月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部长

2022.5-2024.11

注:因江苏柏泰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行10%的股权即1316.52万股,于2022年1月17日转让给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江苏柏泰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行股权。故董事程金兰不再担任我行董事,我行董事人数低于5人的最低标准,根据《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议增补卢刚为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卢刚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扬州银保监分局于2022年5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卢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二、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出生年月

派出单位及职务

任期

是否领取薪酬

是否持有股份

郑华君

监事长

19771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21.11-2024.11

杨剑华

监事

1953年10月

无锡协新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11-2024.11

王菁菁

职工监事

1975年5月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22.7-2024.11

注:我行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王菁菁同志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在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通报职工监事选举公告。原职工监事瞿建华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我行职工监事。

  • 高级管理层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吴大鸣

行长

1967年12

2021.11-2024.11

许丹丹

行长助理

1984年2月

2022.5-2024.11

张龙

行长助理

1986年11月

2022.7-2024.11

注:原副行长肖剑斐因工作外调。许丹丹、张龙在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上提名为行长助理,扬州银保监分局于2022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许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2022年7月21日下发了《关于张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本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员工150人(含高级管理层)。按年龄结构划分,45岁以下的占94%,45岁以上的占6% ;按文化结构分,本科及以上员工占比90.7%,本科以下占比9.3%。

第五节   法人治理结构

一、法人治理架构

本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架构清晰。

  • 机构设置

本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公司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规定,各层级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行按时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程序,按会议议程完成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工作。

(二)关于股东与公司

公司的大股东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活动的情形,没有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公司明确分开。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各位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忠实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领导全行按照相应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行长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在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关于信息披露

本行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确保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东的详细资料和股份变化情况。

三、公司决策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高管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对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支行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8日在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四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165.2万股,占比100%,符合《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当地监管等部门领导莅临会议,赵勤奋董事长担任本次大会主持人。大会采用记名逐项投票方式审议各项议案,通过以下议案:《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股东资质评估报告》、《关于程金兰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卢刚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揽全局,推动法人治理规范化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董事履职保障。

2、做好三年发展规划,公司治理更趋规范。

3、做优年度资本规划,及时完成转增资本。

(二)坚持目标定位,实现有效发展

1、拓展存款营销。

2、推进贷款营销。

3、优化贷款结构。

(三)坚持以人为本,凝聚发展合力

1、优化选人用人机制。

2、充实后备干部队伍。

3、注重业务技能培训。

4、严格管理持续深化。

(四)推动运营渠道转型升级,切实提升运营服务效益

1、运营流程升级,助推业务发展见成效。

2、加强梯队建设,助推运营转型提质效。

(五)着力提升风险合规水平,增强全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切实提升贷款风险审查能力。

2、发挥风险经理监督作用,规范信贷行为。

3、建立健全风险贷款全流程管理,逐步规范风险贷款的催收、处置流程。

4、加大不良清收力度,化解存量不良贷款风险。

5、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

二、董事会履职运作情况

1各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参加董事会会议,2021年的董事会各类会议中无缺席现象

2各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表决权。

2022年1 月18日本行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刁慧敏同志拟任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扬支行行长职务的议案》公司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及办公室调整的议案》

2022228本行组织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4月8本行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资本规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公司2022年机构设置规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股东资质评估报告》《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层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审议《公司2022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程金兰辞去第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卢刚为第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张龙为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许丹丹为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职务的议案》、《公司关于制订<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东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成立董事会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及议事规则、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关于制定2022年度核销计划的议案》。

2022418本行组织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黄瀛拟任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集支行行长职务的议案》《公司关于审议马厚良拟任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20227月28本行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的议案》《公司关于高级管理层分工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810本行组织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股东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1117本行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审议《公司关于制定<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的议案》、《公司关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集团内村镇银行流动性互助框架协议>的议案》。

3各位董事在会议上仔细审议各项议案、提案并发表独立的建设性意见。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本行关于董事尽职履责自律规定,就涉及到公司发展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了作为董事会成员的决策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各项权益。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独立判断提出提案和发表个人见解,有效行使董事权力。能够及时、足够地获取履职所需的有关信息及掌握职责范围内有关情况。

第八节  监事会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主要履职情况

2022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履行财务和经营监督职责。听取了《公司2021年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四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规风险评估的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股东资质评估报告》《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机构设置规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控合规评估报告》、《公司2022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治理自查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关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集团内村镇银行流动性互助框架协议>的议案》21项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2项议案。通过探索与实践,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初步建立了符合本行实际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模式,在制约制衡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规范开展监事会工作,积极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2022年,监事会按照本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会议,规范会议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次,审议议案2个,形成决议2项。与会期间,各位监事针对各项议案、报告和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发表了相关的意见或建议。监事会会议召开和议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还积极组织开展工作调研,走访部分支行,围绕业务经营中心建言献策。

(二)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职责

2022年,监事会围绕自身职责和工作计划,重点开展了履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风险控制监督、信息披露监督等工作,为全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内控机制的不断强化、公司治理的持续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重视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规范运行好监事会日常机制,按季召开工作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加强充分讨论交流,严格按程序进行会议表决;二是做好监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监事参加发起行组织的董监事培训,提高监事履职意识与担当精神,不断提高监事工作水平。三是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工作。2022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的内容和进度,共完成审计项目41个。

第九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以服务农村小微企业和涉农客户为己任,不断加大对涉农企业和个人的信贷规模投入,涉农贷款余额13.57亿元,占比54.15%;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51亿元,占比93.78%,较年初增加3.97亿元。同时,我行将目标客户锁定在规模较小的村镇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户等,坚持对三农客户和小微企业多层次、有重点、分阶段的支持。截至2022年末,100万元以下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581户,户数占比68.53%。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机构分立、合并、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情况等重要事项。在报告期内本行股权结构中原有的1个法人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变更后新增了1国有股东。本行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定程序依法修订公司章程,并报监管部门核准及工商备案。

财务报告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吴聚秀徐超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