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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关于更新询证函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以下简称“《函证通知》”)、《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4〕2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函证范围为“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全行范围内开展的所有业务。

二、纸质函证受理方式

支持邮寄和现场两种受理方式。

三、受理要求

1.我行单位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我行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函证通知》、《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对《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及《银行询证函(格式二)》所列第1-14项及附表格式不可修改(如增加字段或删除字段)。

采用《银行询证函(格式二)》发函的,除抬头基本信息外,应填写询证的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如银行账号、“第3项注销的银行存款账户”及拟查询的期间等;扣费账户(需为本行账户)必须填写,且与被审计单位保持同名。

询证第14项“其他”,请在该项列明具体的函证内容。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业务询证,我行可对询证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提供“验资业务询证函”回函。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验资业务询证的,客户投资款通过验资账户进行验资或增资,且现金方式缴款的需提供缴款单。通过非验资账户进行验资或增资,除缴款单(现金缴入时提供)外,还需提供能体现公司股东缴款明细的文件或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书等其一资料。

4.银行询证函需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客户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客户预留银行印鉴(整套预留印鉴)或公章。对于被审计单位已销户等无法加盖有效银行预留印鉴的情况,为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来函提供被审计单位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说明(例如单位有效证件材料、印章变更连续性相关证明文件(如账户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安机关指定印章厂出具的旧印章变更证明、旧印章销毁证明、新印章刻制证明等))。

5.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同一客户(即客户号相同且账户名称相同)但询证的“函证基准日”涉及多个的,需分别申请并提交银行询证函。对不同客户号的客户询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需按各客户号分别提交银行询证函。

6.对于未满足《函证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发布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或客户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划函证手续费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操作指引》要求协助客户缴纳函证手续费的,我行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7.因企业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扣划函证手续费,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缴纳函证手续费。

8.询证函中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回函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应完整填写,不得空白。

9.银行询证函中的“询证函抬头”(即函证收件人)请准确填写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或“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勿填写为分行或分支机构名称,否则我行将无法受理,感谢您的配合,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10.我行按监管要求核实银行询证函来函及回函地址。请发函机构及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更新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11.境外来函。境外事务所向我行发送的询证函,原则上应参照银行询证函标准格式,且外文询证函需配备中文翻译,如无中文翻译件,我行有权不予受理。

12.数据存疑函。会计师事务所对我行回函内容的完整性或对函证结果有疑虑的,可以向我行进行二次发函,在“14-其他”中备注存疑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同时退回原回函文件。

四、受理机构

我行实施总行营业部集中回函的模式,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将《银行询证函》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我行集中受理部门。集中受理不包括审计询证函现场跟函,集中受理部门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集中受理部门

集中受理部门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总行营业部函证处理中心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9-16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0514-82681226

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客户咨询服务热线4008596521。

五、回函部门

1.函证业务回函及邮寄由我行总行营业部函证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纸质银行询证函回函我行统一加盖总行营业部业务公章。

回函部门

回函部门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总行营业部函证处理中心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9-16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0514-82681226

    2.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函证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回函方式和联系人信息。我行将按“银行询证函”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如会计师事务所约定来人自取,指定经办人需与询证函列示的联系人保持一致,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授权加盖专用印章的介绍信,至我行总行营业部函证处理中心领取回函,同时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3.我行将按监管要求核实函证回函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更新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4.我行回函时效为企业授权后T+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按照官方网站公布的《服务价格价目表》执行。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    

七、业务服务与投诉

    如对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内容需进一步确认,请在“银行询证函”标注需核实事项进行二次来函询证。如遇函证业务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596521或向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或反馈。

  本公告自2025年05月22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