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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信用卡“分期惠”(灵活分期和账单分期)分期期数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优化信用卡分期功能,我行将于2016年5月13日起对信用卡灵活分期和账单分期业务在原有3、6、9、12期的基础上,新增18和24期,相关手续费标准详见我行网站。(原期数的费率保持不变)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客服热线40088-96521。
 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