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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销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关于代销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9年6月5日起,我行开始代销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501077。您可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开户业务以及该基金的认购业务。
重要提示:
1、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9年5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4号)。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3年为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的申购、赎回申请。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场外发售期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止,场内发售期为2019年6月5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以同一基金份额认购代码,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场外发售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其自身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场内发售是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办理场内发售。
8、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各销售机构的办理机构、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场外、场外认购均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1,000元的须为1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您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我行客服电话:95343,富国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富国基金网址: 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19年6月3日